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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8月09日   科研处

学校各院(部):

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建设,加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培育,实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突破,本年度继续进行“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该项目的选题要参考近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南》,围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展开。所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路线合理可行,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年实际投入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请人个人条件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一般项目”或者“青年项目”申请人的相关规定,并在所申请的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前期成果;

4.凡立项的课题优先推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流程以及上报时间,以该系统内部通知为准。

2.在此期间,申报人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下载《河南中医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项目申请书》(下称"项目申请书")以及《国家社科基金论证活页》(下称"论证活页"),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同时上传电子文档。电子版申报书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交纸质版。

3.纸质材料的申报以院系为单位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网络申报结束后,各学院在线打印《河南中医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项目申请书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各申报项目的纸质《项目申请》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于8月16日前上报科研处。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项目管理

1.“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培育期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需在资助期限内完成培育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按预算使用经费完毕。

2.获得资助立项的申请人需围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展开工作。所立项目需参加2014年和2015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类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中任意一类并获立项者,直接视为完成任务,达到培育目标。对于未能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类项目中立项的项目,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项。

3.“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资助经费按照当年预算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宁

联系方式:65955107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数据代码表》

附件3:《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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